志道典“核” | 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6月6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明华一行到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考察交流,探讨签订战略合作事宜。党的十九大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为牢固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围绕环境保护的中心任务,经过前期的充分沟通、调研,7月3日上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签约仪式在海宁市政府会议室顺利举行。海宁副市长吕忠飞、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明华、海宁市府办副主任、生态创建办常务副主任陈海勤、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副局长柴张华、詹善杰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海宁环境局办公室、综合生态科、环评固废科、督查办、执法队和监测站等部门人员,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孟祥周、副院长李永宪、段淑芳、院长助理马荣生及治水专家和土壤专家参加活动。